国际海洋治理动态周报(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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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治理动态周报(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2026-11-01

周报出自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于敏娜副教授及OceanLex科研团队

 

目 录

一、 法国海军登临被制裁油轮,船长为中国国籍,俄称其违反国际法

二、 阿根廷向ITLOS申请临时措施,要求英国停止马尔维纳斯群岛(英称福克兰群岛)附近的开采活动

三、 英国依据《BBNJ协定》提交海洋遗传资源采集前通知:中大西洋环境DNA采样项目履约实践

四、 南海渔业活动与马欢岛主权归属争议

五、 东地中海海底电力电缆申请恢复海床调查,希土海洋争端延续

六、 国际海底区域治理中的发展中国家的参与权与利益分享

 


一、法国海军登临被制裁油轮,船长为中国国籍,俄称其违反国际法

10月12日上午,法国海军在留尼汪岛以南450海里的印度洋公海,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第110条公海登临权,派直升机突击队登临并控制约11万吨级原油船“DF Peak”,随后将其押送至留尼汪锚地接受检查。法方认定该船涉嫌悬挂虚假贝宁国旗并从事非法燃料运输。

该船背景复杂,2006年在韩国建成,曾长期由俄企运营,原名“NS Captain”,2024年更名为“Kaliningrad”,2025年6月改挂贝宁国旗并启用现名“DF Peak”,现由香港鼎丰航运管理。此前,该船已被美、欧、英、加、瑞、日、乌等多国列入制裁名单。

事件引发法俄交锋。俄驻法使馆斥责该行动等同于“海盗行为”且公然违反国际法,副外长格鲁什科强调此举“突破国际法边界”;法方则坚称旨在打击俄“影子舰队”,马克龙与防长均重申“国际法不是可选项”。

此次系法国2024年以来至少第五次拦截涉俄油轮,且首次远及南印度洋。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法方主张无有效船旗即属无国籍船舶,可依国内法处理,由留尼汪检察机关主导改航与调查;俄方认为从核查到扣留缺乏充分依据,从核查到扣留、追诉之间的法律界限尚存分歧。据报道,涉事中国籍船长已因无法证明船舶国籍被立案,最高可判两年监禁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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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油轮DF Peak。2026年10月12日,法国海军在留尼汪岛以南约450海里处对该船实施登临与检查,图中船影由无人机或直升机在该次登临行动中拍摄。摄影:法国武装部队总参谋部(EMA)。

图片来源:Naval News网站。

信息来源:

https://www.navalnews.com/naval-news/2026/10/french-navy-intercepts-and-boards-shadow-fleet-tanker-df-peak-south-of-reunion/

https://opiniojuris.org/2026/10/11/the-mv-smyrtos-interdiction-can-stateless-vessels-on-the-high-seas-be-seized-and-the-crew-prosecuted/

https://www.un.org/depts/los/convention_agreements/texts/unclos/part7.htm

https://wwwcdn.imo.org/localresources/en/KnowledgeCentre/IndexofIMOResolutions/AssemblyDocuments/A.1192(33).pdf

 


二、阿根廷向ITLOS申请临时措施,要求英国停止马尔维纳斯群岛(英称福克兰群岛)附近的开采活动

2026年10月13日,阿根廷向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申请临时措施,要求英国停止马尔维纳斯群岛(英称福克兰群岛)附近“Sea Lion”油田项目的启动或继续开采。阿根廷已于9月28日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附件七对英启动仲裁,主张英国单方面授权开采侵犯其大陆架主权权利,并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阿方请求包括:停止开采、禁用勘探所得信息、停止妨碍海洋环保义务,以及禁止签发新许可。英国则主张其许可合法,认为阿方的申请不影响现有许可的效力。

ITLOS需在仲裁庭组成前审查初步管辖权与紧迫性,核心难点在于:阿根廷的诉求能否在不裁判群岛陆地主权的前提下,被定性为UNCLOS的解释或适用争端。若ITLOS认定该争议实质属主权归属,将面临管辖权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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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一名摩托车手骑行经过描绘士兵的壁画和福克兰群岛地图,该地图在阿根廷被称为马尔维纳斯群岛,纪念1982年英阿围绕福克兰群岛的战争,2026年9月15日。

图片来源:路透社/阿莱西亚·马乔尼

信息来源:

https://www.itlos.org/fileadmin/itlos/documents/press_releases_english/PR_401_En.pdf

https://www.itlos.org/fileadmin/itlos/documents/cases/37/Request_Provisional_Measures_ITLOS_signed.pdf

https://www.reuters.com/business/energy/argentina-seeks-tribunal-order-against-uk-oil-activity-near-falklands-2026-10-13/

 

三、英国依据《BBNJ协定》提交海洋遗传资源采集前通知:中大西洋环境DNA采样项目履约实践

2026年10月13日,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司确认收到英国依据《BBNJ协定》提交的海洋遗传资源采集前通知(临时编号BBNJ-MGR-TEMP-2026-002),这是继爱尔兰7月提交首份通知后的第二份申报。

据申报文件,该项目由苏格兰圣安德鲁斯大学牵头,依托英国籍帆船“Laldy号”,以“公民科学”模式在中大西洋9个站点(北纬3.69°–11.44°、西经25.94°–27.62°)采集表层海水,全程无科研人员随船,并联合巴西四所高校利用环境DNA技术调查该海域生物多样性。团队承诺项目结束后公开研究数据,对科研再利用不设限制。

国内履约层面,英国于2026年2月完成配套立法(获皇家御准),BBNJ协定自同年8月9日起对英国生效,其国内法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提前7个月提交材料,严于《BBNJ协定》的6个月时限(但设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可缩短期限的例外条款)。

作为前置通知机制的实际运行案例,该申报也凸显了履约初期的实操争议:申报提交距离采样启动仅两天,如何界定协定中“尽早提交”的标准,仍待缔约方在实践中形成共识。此案表明,协定适用范围不限于传统官方科考,也涵盖私人帆船等形式,且前置通知作为程序性要求,并未改变UNCLOS确立的公海科研自由原则。同时,提交通知仅是非货币惠益分享的起点,后续的数据开放、样本入库及货币惠益(尚待缔约方大会确定)均在申报后进行。当前信息交换机制尚未正式启用,临时编号与正式识别码的衔接、数据库联动等细节有待厘清。2027年1月BBNJ首次缔约方大会将召开,该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将成为核心观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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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英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2026年10月13日提交的普通照会第516/26号首页,该照会附送《BBNJ协定》第十二条第二款所要求的海洋遗传资源采集前通知。

图片来源:联合国《BBNJ协定》网站。

信息来源:

https://www.un.org/bbnjagreement/en/notification-2026-003

https://www.un.org/bbnjagreement/sites/default/files/2026-10/13Oct2026BBNJMGRTEMP2026002PrepCollection.pdf

https://www.un.org/bbnjagreement/sites/default/files/2024-08/Text%20of%20the%20Agreement%20in%20English.pdf

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26/6

https://link.springer.com/chapter/10.1007/978-3-031-72100-7_6

 


四、南海渔业活动与马欢岛主权归属争议

10月15日,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称,在南沙马欢岛附近发现中国渔船“粤泰渔63168”停泊,并判断其放出的4艘小艇正在作业。菲海警随即采取无线电警告、抵近绕行与持续跟踪等手段要求相关船艇驶离。马欢岛(菲称Lawak岛)距太平岛东北约150公里,面积约0.079平方公里,为南沙第八大岛。该岛自1974年起被菲实际控制,中方认定其为非法侵占,目前中、菲、越三方均对该岛提出主权主张。

菲方主张对马欢岛及其周边海域拥有主权和管辖权,称外国船只未经许可捕捞违反其《渔业法》《海洋区域法》等国内立法。中方一贯立场是对马欢岛及南沙群岛相关海域享有主权和主权权利,坚持由争议当事方通过双边协商和平化解争端,同时依托海警在相关海域开展常态化巡航与执法演练,依法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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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 马欢岛卫星图。

信息来源:

https://pia.gov.ph/news/pcg-successfully-drives-away-chinese-fishing-vessel-and-four-small-boats-from-territorial-sea-of-lawak-island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6%AC%E6%AD%A1%E5%B3%B6

 

五、东地中海海底电力电缆申请恢复海床调查,希土海洋争端延续

2026年10月15日,法国耐克森公司代表“大海互联”(GSI)海底电缆项目方,正式向希腊申请恢复海床调查许可。这条总投资约19亿欧元的欧盟支持项目,首期连接克里特岛与塞浦路斯。2024年7月,项目意大利调查船曾在卡索斯岛以南遭土耳其军舰介入。土方依据2019年土利海洋管辖权备忘录,要求作业须经其协调,希腊则拒绝承认该备忘录,认为仅需与法国及塞浦路斯协调即可。美国国务卿鲁比奥此前对该项目表示了公开支持。

从国际法层面看,UNCLOS第74条和第83条要求在划界前尽力达成临时安排。但土耳其作为非缔约国,该义务能否通过习惯法对其产生约束尚存争议。海床调查的许可规则取决于活动定性:若界定为第246条下的海洋科研,原则上需沿海国同意;若视为第79条下的电缆铺设辅助作业,沿海国不得无理阻碍(其中第3款的路线同意仅针对管道而非电缆)。上述定性分歧叠加争议海域大陆架归属未决,直接导致希土互不承认对方的许可管辖权。正如Schaller(2022)与IISS(2025)的分析,2019年土利备忘录无法赋予土耳其对抗希腊的海洋权利,而GSI项目的推进,正进一步激化东地中海的划界矛盾与海上对峙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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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 “大海互联”项目在东地中海的规划线路。图中标示以色列哈代拉至塞浦路斯科菲努段(310公里)、科菲努至克里特岛科拉基亚段(898公里)、科拉基亚至阿提卡段(335公里),自以色列至阿提卡合计1208公里。地图由米里亚姆·萨恩斯·德特哈达依“大海互联”项目公布的数据以Datawrapper制作,底图取自OpenStreetMap贡献者。图片来源:希腊《欧洲两日》网站2026年10月报道配图。

信息来源:

https://www.reuters.com/business/energy/eu-backed-east-mediterranean-undersea-cable-project-applies-resume-seabed-2026-10-15/

https://www.iiss.org/publications/strategic-comments/2025/09/energy-and-sovereignty-in-the-eastern-mediterraneans-maritime-disputes

https://www.cambridge.org/core/journals/leiden-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article/hardly-predictable-and-yet-an-equitable-solution-delimitation-by-judicial-process-as-an-option-for-greece-and-turkey-in-the-eastern-mediterranean/3A13A0BDE4D295F8231870F95D0D371C

https://www.un.org/depts/los/LEGISLATIONANDTREATIES/PDFFILES/TREATIES/Turkey_11122019_%28HC%29_MoU_Libya-Delimitation-areas-Mediterranean.pdf

https://www.un.org/depts/los/convention_agreements/texts/unclos/unclos_e.pdf

 


六、国际海底区域治理中的发展中国家的参与权与利益分享

2026年10月13日至15日,国际海底管理局(ISA)与玻利维亚政府(以内陆发展中国家集团主席身份)在圣克鲁斯市联合举办“内陆发展中国家参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际海底区域制度及惠益分享机制全球研讨会”。会议讨论了ISA“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制定进展、承包方与担保国义务、经济利益公平分享、《公约》第82条(外大陆架开发缴款)与分配机制,以及企业部、保留区域、能力建设、技术转让与国际合作等议题。前期协调方向包括建立公平合理的惠益分享机制、通过保留区域及战略合作创造参与机会,并将陆地矿业经验转化为深海采矿能力。

研讨会上,ISA秘书处介绍了惠益分享的两种主要方案:一是直接分配,综合考虑人口规模、人均国民总收入、人类发展指标、不平等程度及多维脆弱性指数等因素;二是设立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基金,通过支持科研、技术援助、能力建设、环境管理和制度建设项目提供长期收益。两种方案仍在讨论中。俄罗斯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官员Anton Shapovalov指出,担保国“确保”义务属行为义务,须采取适当措施并持续履行合理尽职调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担保国适用相同标准,不得通过选择监管能力不足的担保国规避义务。他建议内陆发展中国家建立国内监管制度、审查承包方能力、实施有效监督及通过联合担保分担压力。会议还探讨了《公约》第82条的实施问题,国际顾问Galo Carrera Hurtado与ISA秘书处就产量及资源价值计算、缴纳与实物贡献安排、数据核实及ISA接收核算分配等机制进行阐释,提出制定实施指南、示范协议及行政程序等建议,并强调现有技术研究与研讨会成果尚不构成已通过的ISA规则。此次研讨会在开发规则成型前夕,将内陆发展中国家关切与能力短板纳入多边议程,有助于避免其因地理劣势被边缘化,推动制度朝着更加包容、公平和可操作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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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关于LLDCs参与区域机制的研讨会现场照片。图片来源:ISA News

信息来源:

https://isa.org.jm/events/workshop-on-the-participation-of-lldcs-in-the-regime-of-the-area-and-the-benefit-sharing-mechanism-under-unclos

https://cancilleria.gob.bo/mre/2026/10/13/26501

https://isa.org.jm/wp-content/uploads/2026/07/Sponsoring-States-Role-Russia-Experience-Workshop-LLDCs-Bolivia.pdf

https://isa.org.jm/wp-content/uploads/2026/07/BENEFIT-SHARING-MECHANISM.pdf

https://isa.org.jm/wp-content/uploads/2026/07/Legal-framework-and-implementation-complexities.pdf

https://www.flickr.com/photos/isbahq/albums/72177720336158249/with/5558784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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