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自主向CCAMLR提出南极“宇航员海”海洋保护区方案,并同步提议修订南大洋MPA规则

Search Content

中国首次自主向CCAMLR提出南极“宇航员海”海洋保护区方案,并同步提议修订南大洋MPA规则

2026-10-15

中国代表团向CCAMLR提交了一项在南极“宇航员海”(Cosmonauts Sea)设立海洋保护区(MPA)的提案,并提议修订南大洋海洋保护区规则的草案。拟议保护区面积约12.7万平方公里,指定期限为20年,允许在每年部分时段开展商业磷虾捕捞。该提案将于10月19日至30日,在CCAMLR第45届会议上进行审议。

中国的提案采用季节性保护模式,允许在部分时段开展商业磷虾捕捞。提案拟在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期限的年度禁捕安排:其中一个区域每年禁捕约六周,另外两个区域每年分别禁捕约两个月。方案还提出至少每五年审查一次管理措施,并为保护区设定20年的指定期限。如果期限届满时,CCAMLR成员未能协商一致重新确认或修改现有保护区措施,或通过新的保护区措施,相关养护措施将到期失效。

除具体保护区方案外,中国还提议重新界定海洋保护区,将其定义为通过“规范捕捞及相关活动”而划定的特定地理区域;删除现有海洋保护区设立目标清单中的两项目标“保护对当地生态系统功能至关重要的特征”和“保护有助于维持生态系统抵御气候变化影响或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的区域”,并在其他地方保留更广泛的措辞,强调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提高未来海洋保护区提案所需提交的支持材料标准。此外,草案提及保护应包含“合理利用”,体现出将合理利用原则纳入南极海洋保护制度基础的政策取向。

在2016年罗斯海区域海洋保护区获批后,新的大型南极海洋保护区长期未能达成共识,中国提出新的保护区方案可能为相关谈判提供新的切入点;但将具体保护区提案与第91-04号养护措施的修订相结合,也可能改变MPA提案的审议条件。

看法:中国提出的保护区方案可能为长期未能就新增大型南极海洋保护区达成共识的谈判提供新的切入点;但对海洋保护区的定义、设立目标及支持材料要求的修订,也可能使讨论进一步涉及整个保护区制度的调整。有观点认为,中国方案采取的季节性保护模式可能开创不利先例;也有观点认为,中国的提案可能为陷入僵局的谈判带来转机,将南大洋保护率提升至27%。

根据目前披露的方案内容来看,季节性保护、指定期限及届满后的续期机制,将成为评估其保护效果与制度影响的重要问题。若有关规则修订获得通过,是否要求既有待审提案补充科学材料或调整管理方案,也有待成员进一步明确。因此,中国的提案最终能否取得各方共识,仍取决于科学论证、成员对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的理解,以及具体保护区方案与一般规则修订之间如何协调。

信息来源:

https://www.dailymaverick.co.za/article/2026-10-07-marine-protected-areas/

        https://cm.ccamlr.org/sites/default/files/2024-11/91-04-2011.pdf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