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三项海洋地球工程研究活动的评估框架,将生态环保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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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三项海洋地球工程研究活动的评估框架,将生态环保放在首位

2026-10-15

(一)会议情况

2026年10月5日至9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伦敦总部召开《1972年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伦敦公约》)缔约方第48次协商会议、《1996年伦敦议定书》缔约方第21次会议。会议由南非代表拉迪娅·拉扎克主持,最终通过决议,为海洋施肥、海洋增碱、生物质沉降三类海洋地球工程研究活动,正式确立统一的标准化评估框架。

这三项框架分别对应不同海洋碳移除技术模式。海洋施肥是通过向海水投放营养物质,促进浮游植物生长、提升海洋初级生产力,进而吸收大气二氧化碳的人工干预活动;海洋增碱旨在通过外源物质提升海水碱度,缓解海洋酸化问题、增强海洋固碳能力;生物质沉降则是将海洋或陆生生物材料投放、沉降至海洋,实现海洋储碳。目前,海洋增碱与生物质沉降的定义仅为工作性界定,尚未获得各缔约方正式统一认可,两类活动的适用边界仍存在争议。

从内容来看,此次落地的三项评估框架结构完全统一,整体包含初步筛查、环境评估、风险管理、决策审定、项目后审查五大核心环节,同时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可依据新增科研信息对项目开展重新评估。框架明确,所有海洋地球工程研究项目必须具备正当科学目的,全面排查环境风险,完成利益相关方磋商与同行评审,全程落实严格监测与透明公开报告机制。

IMO秘书长阿塞尼奥·多明格斯指出,当前海洋地球工程受到科研界、商界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全新的评估框架为监管机构和科研人员提供了严谨、透明的标准化评估工具,能够有效筑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各缔约方同步强调,目前人类对海洋地球工程的科学认知仍存在局限,相关研究需秉持审慎原则,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规模化商业应用等超研究阶段的活动,需待科研体系进一步完善后再行探讨。

(二)看法

此次出台的三项评估框架,进一步细化落实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二部分的海洋环保义务,将UNCLOS中各国保护保全海洋环境、防止跨境海洋污染、规避污染转移、管控技术生态风险、事前开展环境影响评估等原则性条款,转化为可直接用于各国国内项目审批、落地执行的标准化技术流程。

此外,本次会议确定将开展闭会期间工作,厘清《伦敦公约》《伦敦议定书》与《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BBNJ协定)的适用衔接关系。目前,缔约方在海洋增碱与生物质沉降的定义界定、框架的法律属性、科研资金规则上的分歧尚未消除,相关争议将通过闭会期间工作持续推进解决;而后续2026年11月土耳其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2027年1月BBNJ协定首次缔约方会议,也将成为全球海洋碳移除治理规则完善的关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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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国际海事组织(IMO)2026年10月9日就本次会议成果发布的官方配图:左幅为伦敦国际海事组织总部大会厅内的会议现场,右幅为海洋碳移除技术所指向的海洋环境。《伦敦公约》缔约方第48次协商会议与《伦敦议定书》缔约方第21次会议于2026年10月5日至9日在伦敦国际海事组织总部举行,由南非的拉迪娅·拉扎克(Radia Razack)女士担任主席。图片来源:国际海事组织官方网站新闻稿页。

信息来源:

https://www.imo.org/en/mediacentre/pressbriefings/pages/imo-adopts-marine-geoengineering-frameworks-for-research-activities.aspx

https://blogs.law.columbia.edu/climatechange/2026/10/07/parties-to-the-london-convention-and-protocol-debate-marine-carbon-dioxide-removal-governance/

https://wwwcdn.imo.org/localresources/en/KnowledgeCentre/IndexofIMOResolutions/LCLPDocuments/LP.4(8).pdf

https://www.un.org/depts/los/convention_agreements/texts/unclos/part12.htm

        https://wwwcdn.imo.org/localresources/en/OurWork/Environment/Documents/PROTOCOLAmended2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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