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冰洋渔业管理法规:2018年CAOFA的背景、动机和愿景》书评
《Fisheries Regulation in the Central Arctic Ocean: Background, Motivations and Aspirations of the 2018 CAOF Agreement》(Leiden/Boston: Brill Nijhoff, 2026年版),作者是毕业于慕尼黑联邦国防大学的Lena J. Haas博士。
该书通过论述CAOFA(英文名称Agreement to Prevent Unregulated High Seas Fisheries in the Central Arctic Ocean,中文名称《关于防止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的形成背景和起草历史、协定参与方的立场动机、中北冰洋曾经以及现存的法律制度和治理机制、CAOFA的性质定位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治理原则和具体措施、若干额外的合作机制和治理方案,对CAOFA进行批判性分析。进一步论证CAOFA缔结的合理性以及目前所存在的缺陷,并为未来CAOFA以及中北冰洋公海渔业治理机制的发展进行总结并提出具备可行性的建议。
作者认为CAOFA的缔结体现预防性原则,其宗旨是在风险还未产生前就对协定区域实施管控以实现未来该地区商业捕鱼的可持续发展。CAOFA将捕鱼活动分为商业捕鱼和非商业捕鱼,非商业捕鱼包括科研捕鱼、试探性捕鱼和当地居民的生计性捕鱼活动。其中CAOFA将试探性捕鱼定义为“为评估未来商业渔业的可持续性和可行性而提供相关科学数据的捕捞活动”。CAOFA的规制路径是先在协定区域暂停不受管制的商业捕捞,随后缔约各方需要在JPSRM(联合科研和监测计划)、国家科研计划以及对土著和地方知识的调查合作中获取关于鱼群信息和生态系统的充分的科学知识。最后在这些科学信息的指导下才能在协定区域内开展可持续性商业捕鱼活动。
作者通过对比NEAFC(东北大西洋渔业委员会)、JointFish(挪威-俄罗斯双边渔业委员会)、北大西洋鲑鱼养护组织等其他区域渔业机构或管理机制与CAOFA的管辖范围、目标物种以及运作方式等因素,认为CAOFA作为一项临时措施,在生态系统的状况支持可持续的商业渔业的前提下,最终由一项新的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或安排取代是更为合理的。同时作者提出目前CAOFA所面临的最大困境首先是决策的透明度问题,并提出需要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其次是协商一致的决策程序,该表决程序会阻碍决策过程的顺利开展。最后是协定的遵守和执行问题,同时协定当中关于生态系统方法的具体规则大大缺失,需要进一步落实完善。
最后,作者认为CAOFA的缔结并不意味着为公海渔业治理领域引入了新的习惯国际法标准,因为协定所覆盖的区域、缔约方的数量、协定的规模等因素都不够广泛,因此缺乏足够的法律确信和国家实践,难以使其成为一项新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同时CAOFA也并没有创制新的法律规则,而是将UNCLOS、UNFSA、FAO等现有的法律规则以空前的方式集体适用到中北冰洋公海区域的渔业治理当中。与此同时,作者也认可CAOFA作为一项具有前瞻性的方法论具备一定的范式价值,其将科学证据作为决策的基础以及利用区域协定引入基于区域的管理工具的方法也非常具有借鉴意义。
总的来说,这本书对CAOFA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分析,是目前关于中北冰洋渔业治理的重要研究成果。全书采用逐条分析条文的方式,把预防性做法、临时措施和具体条款结合起来,对于研究海洋法和极地治理的学者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者来说,这本书有助于理解中北冰洋的治理如何从政治宣言走向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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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海洋大学 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