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在东地中海的大陆架主张
2020年3月18日,土耳其常驻联合国代表致函秘书长(A/74/757),交存其在东地中海所称大陆架之外部界限及附图(如下图)。该行为属于沿岸国就其大陆架向海外部界限所作的单方面宣示。土耳其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其大陆架主张和论证不依赖《公约》第74、83条的条约义务,而将其立场表述为习惯国际法上的公平原则,并援引若干国际裁判作为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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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划定的大陆架范围,西侧与西南侧涉及土耳其与希腊之间有关岛屿效力的争议。若希腊周边的岛屿(罗得岛等岛链)享有完全效力,则希腊大陆架自克里特—佐泽卡尼索斯岛链向南延伸;若岛屿仅有领海,安纳托利亚大陆向海投射至土方所交存的外缘。
南段涉及土耳其安纳托利亚南岸向南与埃及北部海岸向北的重叠海域,核心冲突涉及三组文件:2019土—利海上谅解备忘录、2020希—埃专属经济区协定、土耳其主张的土—埃大陆中间线。2020年8月6日,希—埃签署专属经济区划界协定,界线落在东经26°与28°之间,东经28°以东留待后续协商。土耳其主张,该协定所涉海域属于土耳其向联合国提交的安纳托利亚大陆向南延伸之大陆架,且该线与土方所主张的土耳其—埃及大陆海岸中间线相冲突,因此宣布该协定对土耳其无效。埃及则既否定土耳其—利比亚海上备忘录的法律效力,也不接受土耳其单方面提出的土埃中间线对自身产生拘束效力。该争议在法理上仍取决于希腊东南岛屿在划界中可以获得多大效力:若岛屿享有完整大陆架效力,则支撑希—埃协定的海域范围;若岛屿仅具备领海效力,则有利于土—埃中间线的主张。
东段涉及土耳其与塞浦路斯共和国之间两项未决问题,即相向海岸应当如何划界、哪一主体有权代表全岛处分海域。土方只承认其与北塞浦路斯2011年线;尼科西亚则依其已宣告的专属经济区对外授权区块。此外,以色列、黎巴嫩、叙利亚在更东侧各有划界安排或主张,与A/74/757主图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直接重叠。